|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8/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婉婷 |
| 聯絡電話 | (02)29882776#551 |
| 機關地址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 |
| 傳真號碼 | (02)298650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 否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否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者請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6年8月10日止於上班時間前來本局勞安科不具名憑繳納納投標文件費用之劃撥收據正本(投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戶「三重郵局」,帳號:14044274)。繳納投標文件之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10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8/11 10:00 |
| 開標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7號5樓勞安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租期5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總公司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租賃標的資格、規格 (一)面積:第一樓或第一、二樓合計可用面積在70坪至200坪。 (二)面寬:地面層正面寬度(扣除側面騎樓)至少應有8公尺,如每棟面寬不足8公尺,得購置相連2棟以上合併使用。但中間隔牆須經確定能拆除且不影響結構安全。 (三)公眾廳及營業廳深度:淨深各以6公尺以上為原則,惟正面寬度如達18公尺以上,淨深得各減為4.5公尺以上。 (四)通路:適合郵車進出及停靠裝缷籃車,其寬度須7公尺以上。如房屋與道路之間設有人行道及無遮簷騎樓,致郵車有無法停靠裝缷籃車之情形者,應由屋主負責向工務單位申請准予並設置郵局缷貨區。 (五)徵租房地位置:以下路段所圈範圍及其兩側 1.新北市三重區頂崁街以東、 2.新北市三重區後竹圍街以南、 3.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2-3段、力行路1段以西、 4.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3段93巷以北。 (六)標的物必須能經業務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變更建物使用執照為G1類別(廠商負擔)或既有建物使用執照為G1類別,並得申請室裝修許可。未來如得標 廠商標的物之建物使用執照無法變更為G1類別,本局得宣布廢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開標時間:106年8月11日上午10:00,審查廠商所提出之應徵文件。 二、本局實地勘查後,將依據廠商應徵文件及勘察記錄,就房地情況、交通情形、環境衛生、價格、發展潛力、有無現存或潛在糾紛或效益分析等,即可供郵局使用情形,評審適合需要之序位。 三、招標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一)適合需要者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二)適合需要者在二家以者,依適合需要序位,自最適合需要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兩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四、應徵應提出文件: (一)房(土)地出租同意書(應載明土地標示、使用分區、面積、房屋門牌號碼、各樓層合法使用面積及總面積、出租單價及總價並簽章)。 (二)房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印本(正本請一併放入標單封內或於資格審核時現場提出,以供核對,核訖當場發還)。 (三)房地位置略圖。 (四)地籍圖謄本。 (五)房地登記謄本(含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六)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七)房屋使用執照影本及建築平面圖(竣工圖)影本。 (八)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或房屋平面圖謄本。 (九)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前次移轉現值證明文件。 (十)投標廠商聲明書。 (十一)目前使用狀況說明。 (十二)相關身分證影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10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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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