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六樓(勞安科庶務股)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012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六樓(勞安科庶務股)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七樓(高雄郵局儲匯大樓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012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七七號六樓(勞安科庶務股)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徵購之房地需求條件
1、面積:已建大樓或公寓房地之一樓或一、二樓合計可用面積250坪至303坪。
2、房地位置:以下路段所圈範圍及其兩側:
(1)高雄市左營區政德路以東。
(2)高雄市左營區立大路以西。
(3)高雄市左營區孟子路以南。
(4)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以北。
3、房屋面寬:地面層正面寬度(扣除側面騎樓)至少應有8公尺,如每棟面寬不足8公尺者,得以相連棟房屋合併出售。但中間隔牆須由賣方拆除,並提出結構技師簽證不影響結構安全之證明。
4、深度:規劃後供作郵局營業廳及公眾廳使用之淨深各為4公尺(含)以上。
5、通路:適合郵車進出及停靠裝卸籃車,其寬度須達3.7公尺以上。如房屋與道路之間設有人行道及無遮簷騎樓,致郵車有無法停靠裝卸籃車之情形者,賣主應負責向工務單位申請准予並設置郵局卸貨區。
6、衛生設備:1套以上。
7、無障礙停車位1位(依建築法規設置停車位)。
8、可供郵政使用或可變更供郵政使用之房地(建築物供郵局作營業使用係歸屬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規定之G1類組郵局,其餘使用目的為同辦法G2類組)。
附加說明
應徵時應提出之文件:
1.房地出售同意書(應載明土地標示、地目、面積、房屋門牌號碼、各樓層合法使用面積及總面積、目前使用狀況說明、出售單價及總價,房屋及土地總價應分開列明並簽字)。
2.房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印本(正本核訖當場發還)。
3.房地位置略圖。
4.地籍圖謄本。
5.房屋、土地登記謄本(含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6.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7.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8.由縣市政府核發之該房屋使用執照影印本及建築平面圖(竣工圖)影印本。
9.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或房屋平面圖謄本。
10.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前次移轉現值證明文件。
11.投標廠商聲明書。
12.目前使用狀況說明。
上列第1、4、5、6、8、9、10項之文件以公告日至截止收件日期間由相關機關核發者為限,第七款文件得以截止收件日後五日內由相關機關核發者並補繳。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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