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鄭旭閔 |
| 聯絡電話 | (04)22215121#691 |
| 機關地址 |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270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 否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勞安(總務)科庶務股,地址: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3/1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7/03/13 10:00 |
| 開標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中民權路郵局132號信箱或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 勞安(總務)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2月2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採購房地產作業要點所載附件契約稿擬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徵購土地條件: (一)土地面積:200坪至400坪(可供建築土地面積最少須有200坪)。 (二)土地位置:須於臺中市北屯區,且須座落於松竹路一段以南,太原路三段以北,祥順西路二段以西,軍功路以東範圍內。 (三)面臨道路寬度:至少應有12公尺。 (四)土地臨路之寬度:單面臨路之土地正面寬度至少應有15公尺;兩面以上臨路之土地正面寬度至少應有12公尺。 (五)土地使用分區種類:可供設置郵局之土地。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備資料 1.土地出售同意書(應載明土地標示、地目、面積、目前使用狀況說明、出售土地每筆單價及合計總價並簽名蓋章)。 2.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印本(正本核訖當場發還)。 3.土地位置略圖。 4.地籍圖謄本。 5.土地登記謄本(含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6.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7.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8.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前次移轉現值證明文件。 9.廠商提供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本公司辦理會勘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1)毗鄰土地跨不同使用分區時。惟毗鄰土地係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商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郵政專用區或非都市土地範圍內之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郵政事業用地者,得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 (2)土地或鄰地有畸零地之虞時。 廠商提供之土地經本公司初步認定無法供建築郵政局屋使用之虞時,應自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逾期將以廠商已提供之文件逕行作成會勘結論。 10.投標廠商聲明書。 11.目前使用狀況說明(請自行繕寫)。 12.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13.投標廠商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無委託者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1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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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