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雲林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1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世雄 |
| 聯絡電話 | (05)5322711 |
| 機關地址 | 640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一號 |
| 傳真號碼 | (05)535445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契約。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 否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8/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8/25 17:30 |
| 開標時間 | 114/08/26 10:00 |
| 開標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一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產權登記完畢及現況點交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總公司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一) 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或自然人 (二) 應徵之廠商應為房地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之代理人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徵購之基地需求條件: (一)基地面積:約900坪至1,000坪。 (二)基地位置:斗六市明德路及雲林路二段以南,龍潭路以北,中山路以 西,芭蕉溪以東。 (三)基地臨路面寬:基地臨路之正面寬度至少40公尺以上;兩面臨路以上 者,基地正面寬度至少應有30公尺以上。 (四)道路寬度:基地面臨之道路寬度須至少20公尺以上。 (五)土地使用分區:可供郵局業務使用之土地使用分區。 二、廠商時應提出之文件: (一)土地出售同意書(應載明土地標示、使用分區、面積、目前使用狀況說明、出售單價及總價;如為共有土地,各所有權人皆須同意出售並簽章)。 (二)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印本(正本核訖當場發還)。 (三)土地位置略圖。 (四)地籍圖謄本。 (五)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含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六)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以土地登記謄本為準)。 (八)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前次移轉現值證明文件。 (九)廠商提供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本公司辦理會勘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 ,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1.毗鄰土地跨不同使用分區時。惟毗鄰土地係屬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商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郵政專用區或非都市土地範圍內之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郵政事業用地者,得免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 2.土地或鄰地有畸零地之虞時。 廠商提供之土地經本公司初步認定無法供建築郵政局屋使用之虞時,應自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供建築線指示(定)圖,相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逾期將以廠商已提供之文件逕行作成會勘結論。 三.上列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文件以公告日至截止收件日期間由相關機關核發者為限。第七款文件得以截止收件日後五日內由相關機關核發者並補繳。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雲林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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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雲林郵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