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532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53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局慣例使用之範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交通部旅行業執照(乙種以上或綜合旅行社)
(2)旅行同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旅遊目的地:臺灣北海岸。
2.日期訂於112年11月4日起至112年11月5日, 2天1夜。
3.本案住宿條件列入標案評審項目之一,由投標廠商自行規劃相關路線行程競標。
4.活動參加人員合計約80人(依實際參加人數為主)共1梯次,須2部大型遊覽車。
5.車輛規格:
(1)車輛性能、外觀均須良好者。
(2)車輛必須為同一家公司。
(3)保養完善且裝設滅火器與安全門及其他必要安全措施之坐臥兩用合格營業車、且需40人座以上(含)、車齡需出廠五年內。
6.保險:
(1)廠商租借之遊覽車須向保險公司投保乘客險意外保險每人貳佰伍拾萬元,投保金額及醫療補助依照交通部公布之「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藥補助費發給辦法」辦理。
(2)活動履約責任險每人保額至少貳佰萬元附加醫療險貳拾萬元,如發生意外災禍時,本局不另負任何賠償責任。
7.投標廠商須提供優質之隨車領隊人員每車一名,領隊人員須配合本局工作人員之工作要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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