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
|---|---|
| 機關代碼 | 3.15.83.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世雄 |
| 聯絡電話 | (06)2261291#699 |
| 機關地址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
| 傳真號碼 | (06)222447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 否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有實體附件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8/31 10:00 |
| 開標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5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應徵廠商應提出文件: (一)出租同意書(註明房屋標示、出租面積、每月租金等基本資料)。 (二)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及土地登記謄本(如無房屋相關證明證件,以房屋稅籍或房屋稅單證明代替) 。 (三)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出租樓層平面圖。 (四)地籍圖謄本。 (五)使用執照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六)所有權人身分證或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之影本。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徵租房屋條件: (一)房屋位置:以民生北街及民生南街以東;民權北路及民權南路以西;大德路以南;大順街以北範圍內,須面臨寬12公尺以上道路。。 (二)房屋面積:營業廳可使用面積70坪以上,水、電供應無虞之房屋。 (三)房屋面寬:地面層正面寬度(扣除側面騎樓)約須8公尺以上,如每棟面寬不足8公尺,得以相連2棟合併使用。但中間隔牆須經確定能拆除且不影響結構安全。 (四)房屋用途: 應徵房屋之使用執照所載用途須依照「建築法第73條執行要點」之 規定,用途應為G1組別者,列為優先選定標的;如應徵房屋經本局勘查符合徵租條件,惟使用執照用途為非G1組別者,所有權人須向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用途,且於用途變更辦妥時,始辦理決標。 (五)承租期間:租期5年。 (六)付款方式:租金於起租日預付1年(第二年起同)。 二、應徵廠商應提出文件: (一)出租同意書(註明房屋標示、出租面積、每月租金等基本資料)。 (二)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及土地登記謄本(如無房屋相關證明證件,以房屋稅籍或房屋稅單證明代替) 。 (三)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出租樓層平面圖。 (四)地籍圖謄本。 (五)使用執照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影本。 (六)所有權人身分證或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之影本。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評選規定:廠商合格分數70分,評選項目及比例如下: (一) 房屋情況或土地適用性:30%。 (二) 周遭道路及交通與郵車、人員進出方便性之比較:20%。 (三) 附近經濟發展及繁榮與郵局業務推展之潛力:10%。 (四) 周圍環境使用品質之噪音、汙染及衛生等設施其距離之比較:10%。 (五) 所有權、他項權利及地上物、地下物等有無現存或潛在糾紛房屋安全維護容易性:10%。 (六) 價格:10%。 (七) 效益:10%。 三、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與地址:凡有意出租者(如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委託書,招標機關概不支付仲介等相關費用),請於105年8月30日十七時分前送達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勞安(總務)科庶務股(地址:台南市北區成功路6號4樓,電話:06-2287634。 四、開標時間:105年8月31日上午10時00分﹔審查廠商所提出之應徵文件。 五、開標後如有符合公開徵求條件之房(土)地,本局將於開標時當場宣布實地勘查時間。本局依據廠商應徵文件及勘查紀錄,就房地情況、交通情形、環境衛生、價格、發展潛力、有無現存或潛在糾紛或效益分析等,及可供郵局使用情形,評審適合需要之序位。 六、招標機關與認定適合需要者之議價及決標,依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適合需要者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二)適合需要者在二家以上者,依適合需要序位,自最適合需要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七、領標聯絡單位:臺南郵局勞安(總務)科庶務股,電話:06-2287634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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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