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108年12月4日至108年12月12日辦公時間內,向本局勞安科(嘉義市西區中興路672號5樓,電話:(05)2850128分機690)免費領取。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位於大林鎮中興路3段(大埔美456號至崎頭144號之間)或嘉義大林大埔美園區3路縣道(中興路至美園區6路之間)之道路二側房地。(如附圖)。
2.壹樓可使用面積約100坪至150坪(地面層面寬寬度須25公尺以上、深度12米以上,面臨15米以上道路房地。) ,且水、電、廁所供應無虞可為郵局使用之房屋(並限RC造且可供G1使用)所有權人。
3.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下列文件未附者視為無效標)
1.身分證明文件:
(1)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屬代理人者,除上項文件外,另須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之代理授權書或印鑑證明。
(4)委託代理授權書 (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出租同意書。
(7)應徵房地資料:
A.土地、建物謄本影本。
B.地籍圖、建物測量成果圖。
C.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D.建築物竣工平面圖。
E.附屬設備等其他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上項資料提供以每戶計,廠商如一次可提供多戶數時,仍請依個別戶數之份數資料分項準備後合併一次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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