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供儲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請劃撥至帳戶:台北郵局營繕工程圖說費專戶;帳號:01767611。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勞安(總務)科供儲股,不具名憑繳納招標文件費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4 11: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3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個月內,書面通知履約起始日起算12個月。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所擬訂。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應載明類似《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
載明具有供應耗材與零配件之能力(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
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
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
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應載明類似《本案契約標的物設備之廠牌型號》,並
載明具有維修、維護之能力(例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
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
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須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且負責人應簽名或蓋章) 4. 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5.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及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6.投標標價清單項目應符合規定如下,超過各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1).本案「列印耗材」項目之標價價金總額須不逾公告之列印耗材預算金額1,464萬元。 (2).本案「維護服務」項目之標價價金總額須不逾公告之維護服務預算金額213萬1,200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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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T01:35:3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