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詳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3)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須於決標翌日起15個日曆天內提送2019台灣自行車節宣傳細部執行計畫,送交機關審查同意後,據以執行。
2.廠商須於決標翌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供2019台灣自行車節摺頁、海報設計稿供機關審查,於機關同意前述設計稿並確認內容翌日起20個日曆天內完成摺頁、海報之印製;另英文及日文版摺頁,須依據機關同意之中文版版型及內容,於機關同意中文版內容之翌日起10個日曆天內提供翻譯及版型設計供機關審查。
3.廠商須於機關同意細部執行計畫書翌日起15個日曆天內提送紀念品設計內容供機關審查,於機關同意設計內容翌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紀念品製作,並請機關驗收後作成紀錄。
4.廠商須於活動辦理完竣起60個日曆天內提送成果報告(含活動現場相關照片及圖檔、收集或側錄已刊登或播放之媒體報導資料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各3份及著作人 約定書,向機關申請書面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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