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為營業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等項目之合格廠商,依法得提供專業顧問服務等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
2.投標廠商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投標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購買投標文件規定: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快捷郵資:130元(屏東縣),150元(其他縣市)】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以郵局匯票繳交本處,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郵寄本處,封面註明「大鵬灣遊客中心整體景觀及遊憩環境營造規劃構想委託專業服務」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二、開標時間與地址及其他事項:
(一)民國108年9月24日上午11時00分於本處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同日下午14時00分召開評審會議進行服務建議書評審、簡報及詢答,經審查資格符合之每1投標廠商之參加簡報人數限制4人,經評審會議評定優勝序位後,由本處通知序位第1名之廠商進行議價。
(二)評審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評審作業規定」。
三、承辦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491741,檢舉傳真電話:02-2781875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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