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
2.具備對海氣象觀測(站)資料、維護及資料監控品管之履約能力證明文件(包含廠商過去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之履約能力之證明)。
3.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及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本年度全國或地方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法人應附法人登記書影本。
■投標廠商繳稅證明文件:
1、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書影本(若非營利則免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或繳款書影本或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納稅証明文件。
4、金融機構無退票紀錄資料。
其他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補充說明
一、民國105年12月20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處第二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完竣於是日上午10時召開評審會議進行技術服務建議書審查、簡報及詢答,經審查資格符合之每1投標廠商之參加人數限制為4人,經評審會議排定優勝序位後,由本處擇符合需要之廠商進行議價。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大鵬灣風景區106年度海岸氣象資訊整合計畫」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七、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視為無效標。
八、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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