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資訊服務業」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不良紀錄(詳見政府採購法103條),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 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作業。
3. 原住民廠商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之資格,並應檢具證明文件。
4. 受停權處分廠商不得參加。
5. 其它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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