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古洹禎 |
| 聯絡電話 | (03)8875306#658 |
| 機關地址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傳真號碼 | (03)887535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增購權利,惟擴充金額最高為新臺幣100萬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履約期限,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25 09:00 |
| 開標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觀光局花東縱谷風管處3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池上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年12月1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之營造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應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證明:持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設立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銷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代之。非公司組織之機構或團體具有履約能力,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組織規定影本)以資證明者。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方為有效,否則以無效投標論),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免提報信用證明文件。 (4)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1次公開招標公告,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可開標),屬預約式開口契約,以異質最低標方式決標採分段開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第一階段經基本資格文件審查後,第二階段通知基本資格合格廠商到場簡報,由評審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規格,評審出合於標準之廠商,第三階段就合格廠商開價格標進行比價,以不高於低價,標價最低者得標;相關服務建議書格式、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如評審須知。 (二)本案履約地點為台東縣池上、海端、關山、鹿野、延平、卑南等鄉鎮。 (三)本工程涉及水管承裝或電器承裝安裝部分之比例較低,承攬廠商如涉及此部分修繕時,需請具有合格資格之協力廠商辦理。 (四)決標後,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五)本案因招標時程緊迫,預定開標後於108年12月25日下午2時(暫定)假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評審會議,請投標廠商預作準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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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