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具有本案相關規劃及執行實績者尤佳)且無不良紀錄。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明:
(1)營利事業體可上「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並列印檢附。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團體請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政府機關或國內學校、公立研究機構請出具參與投標文件(公函或授權書等)。
(4)自然人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5)投標之原住民團體、協會或組織,除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原住民族工作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開具之有效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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