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符合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具有相關生態遊程規劃執行經驗者尤佳)且無不良紀錄(詳見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二)2.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未達公告金額,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廠商企劃書,並組成評審小組,依招標文件規定召開評審會議,擇最符合本機關需要者辦理議價。
(二)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三)本採購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評審作業,擇符合需要者議價。
(四)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亦可至觀光局政風室/地址:台北郵政10097號信箱/電話02-27214194/ 傳真:02-2781875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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