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原則以決標日起至106年5月20日以前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非法人團體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公開於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應自行列印並附於投標封內。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同預算)金額計新臺幣94萬4,000元整,屬未達公告金額之專業服務,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本採購案屬未達公告金額,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三)且基於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之專業服務採購,決標原則將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審之對象,且資格審查符合之廠商仍需準備15分鐘簡報,由評審委員會依廠商評審須知與本招標文件規定予以評審,有關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等詳如本採購需求說明書及評審須知。
(四)採購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應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處查驗。
(五)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檔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並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電子招標檔案領取網址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系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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