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芬蘭 |
| 聯絡電話 | (06)9216521#248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傳真號碼 | (06)92165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3/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3/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11/03/09 14:00 |
| 開標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廠商資格:參與投標廠商須為自然人。 (二)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專(含)以上學歷(或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學校同等學歷)。 2.具有國家導遊領隊考試合格者。 3.曾有觀光相關單位外語解說志工、服務人員等經驗者。 4.曾旅居英語系或日語系等外語系國家之居住、就學、遊學、工作等二年以上經驗者。 5.相關工作經驗:具與本招標案性質相關之觀光從業人員工作經驗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9日上午10︰00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9日上午10︰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111年澎湖國家風景區外語服務人員勞務採購案」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1年3月9日14時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詳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6.本採購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2次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7.其他︰本案詳細工作內容請參閱投標須知、契約書(稿)。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0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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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