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10614 已決標公告

107年解說服務專案人力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0
原始預算
$ 4,040,000
底價金額
$ 4,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楓
聯絡電話 (089)841520#160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遊憩課
機關地址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聯絡人 張淑楓
聯絡電話 (089)841520#1605
傳真號碼 (089)84145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加1名解說人力預算之權利,擬依契約書履約標的所載工作項目及任用資格為限,期間於107年度春節連假及暑假期間都歷遊客中心或其他有需求之遊客中心提供服務,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09:30
開標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台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之IZ12人力派遣業、IZ99其他工商服務業、I103 管理顧問業或J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之JB01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2.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自然人免附) (1)如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應併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如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併檢附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為學校者,應另檢附學校之授權投標證明。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附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有關投標廠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針對「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自然人」應備審查文件及項目如附件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淑楓
聯絡電話
(089)841520#1605
機關代碼
3.15.8.5
單位名稱
遊憩課
機關地址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聯絡人
張淑楓
聯絡電話
(089)841520#1605
傳真號碼
(089)84145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加1名解說人力預算之權利,擬依契約書履約標的所載工作項目及任用資格為限,期間於107年度春節連假及暑假期間都歷遊客中心或其他有需求之遊客中心提供服務,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09:30
開標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台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之IZ12人力派遣業、IZ99其他工商服務業、I103 管理顧問業或J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之JB01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2.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自然人免附) (1)如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應併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如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併檢附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為學校者,應另檢附學校之授權投標證明。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附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有關投標廠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針對「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自然人」應備審查文件及項目如附件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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