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仙草1之1號
開標地點
732 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仙草1 之1 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仙草1之1號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具有辦理與本案類似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且無不良紀錄(詳見政府採購法103條)。
廠商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1)能力證明:計畫主持人、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現有專職人員具有資訊相關能力等辦理經驗、學歷之證明。
(2)在職證明:本案收件截止日以前為廠商聘用、僱用辦理勞保或健保經相關機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影本,或最近一期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影本,或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卡。
(3)實績證明:類似案件經驗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付款方式、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於截標期限前,得採行下列三者之一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一份為限:親自、通訊購買每份新台幣100元整;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50元整。
1.親自購買:於上班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逕向本處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2.通訊購買:備妥足額郵政匯票、大型回郵信封(能容納A4紙張規格),貼足國內限時掛號或快捷郵資(廠商自行估計郵資,倘有不足造成延誤,本處不負任何責任),回郵信封上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上述回郵信封,以限時掛號寄交本處(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請書明擬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件名稱。如未依上述通訊購買規定,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招標機關不負任何責任。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網站http:\\www.geps.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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