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067,992元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於本案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8年3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1,000萬元範圍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仙草1之1號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載明成員間工作範圍與權利義務。廠商如同時兼具其全部不同專業資格者仍得單獨投標,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1.單一投標:經政府登記合格具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及甲級電器承裝營業登記之甲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2.共同投標:
甲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及 [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具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之廠商]。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順延;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本次因應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法案調整履約期限,並調整後續擴充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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