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服務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訂約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3.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本採購預算金額。
4.辦理增購之方式,依機關實際需要增購原契約範圍內提供之服務,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方式計算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投標與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2.廠商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可提供影本。(依法令無則免,詳附加說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4.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5.投標標價清單 (正本):就本案有關經費運用由廠商自行估列,本表應明列本案採購標的之數量及單價,應計入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費用。
6.標單1、標單2。
7.廠商信用之證明(詳附加說明)。
8.服務建議書10份
9.切結書。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廠商信用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其餘得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提供影本:
(1)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專任技師執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前述專任技師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僅得在該機構執行技師業務(職業機構及地址 應在該機構)。
(2)學術研究機構:請提出學術研究機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機構同意投標之文件。
(3)事務所:開(執)業執照及證書。
(4)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方式組成之技術顧問機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法人登記證書等。
2.廠商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可提供影本:
(1)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公司行號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所得稅:提出最近一期之所得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2)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者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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