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服務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開工日至112年4月30日止。
3.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9,000,000元整。
4.辦理增購之方式,依機關實際需要增購原契約範圍內提供之服務,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方式計算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未檢附以下證明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1)資格標: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
■押標金(請注意抬頭,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切結書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聘用造園景觀或園藝技術士之證明文件(技術士執照及聘用證明;聘用證明即聘用契約書或勞檢保資料或足以證明聘用之文件)。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申請退還時提出) 。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2)價格標
■標單正本。
■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及電子試算表光碟(1000萬元以上工程案件)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全份招標文件詳< 招標文件明細表>,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投標方式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文件所指定之場所: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秘書室),地址:72742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 http://www.geps.gov.tw),不提供現場及通訊購買,另投標文件及裝封請參考< 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並請依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檢視以維資料完整。
3.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開標時廠商未到場比價、議價,視同放棄比價、議價權利。
5.本採購案跨110年度及111年度,倘110年若因疫情嚴峻導致經費縮減或111年度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或政策變更,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本案係因應COVID-19防疫解封、觀光活動、觀光圈及中長程計畫等須及(限)時完成整備、修繕及改善等工程,投標廠商應確實視自身專業、人力及材料商供應鏈等因素,再行投標,於得標後依機關要求之期限完成任務,未完成將依契約第17條規定處以違約金,機關得視逾期嚴重性,按政府採購法101條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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