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本勞務採購契約原有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機關可在新臺幣164萬6,568元以內,增加臨時工1,200工,於10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為符合基本工資要求,擴充之臨時工單價仍以新臺幣1,200元計算,保險費依得標廠商填寫之單價計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及圖說(電子檔)購買費新臺幣200元,於上班時間(8:30~17:30,不含例假日)逕向本處不具名繳費後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
2. 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103條等情事者。
3.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順延;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臨時工預估編列1,370工,其中1,200工為擴充採購。
3.機關公務車輛若有清潔之必要,則廠商應派清潔人員進行。
4.本案經費屬機關107年度預算,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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