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 (72742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42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符合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具辦理本案類似規劃執行與管理經驗者尤佳。
1.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廠商或負責人與本機關首長或本採購案洽辦機關首長或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負責人,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或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4)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2.本處於決標或簽約後始發現前述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撤銷決標、終止合約或解除合約,並得追償損失。
3.應為合法納稅者。
4.廠商信用良好。
5.填具招標文件所載之資格證明文件,並檢具企劃書6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8.企劃書(一式6份)(應含廠商服務費用分析表、專業團隊相關工作實績,詳參招標文件及評審須知)。
9.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本授權書得由受授權人親持)。
10.電子領標憑證序號影本(依投標須知第75條規定辦理)。
附註說明
1.本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並於評審出優勝廠商後通知辦理議價程序。
2.開標是日,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廠商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經機關首長授權開標主持人核准,得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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