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修党 |
| 聯絡電話 | (04)23312678#516 |
| 機關代碼 | 3.15.8.12 |
| 單位名稱 | 工務課 |
| 機關地址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
| 聯絡人 | 許修党 |
| 聯絡電話 | (04)23312678#516 |
| 傳真號碼 | (04)2339619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7/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本處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請至本處5樓秘書室以現金購買,售價新臺幣1,0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7/20 09:00 |
| 開標時間 | 110/07/20 10:30 |
| 開標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39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F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5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三、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1,000元整(招標文件500元整、工程圖500元整)。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及備價領取。 五、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六、本案招標期間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七、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八、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九、檢舉電話: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04-23312678分機503。 十、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十一、110年度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7/2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