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5.8.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子敬 |
| 聯絡電話 | (0836)25631#36 |
|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 傳真號碼 | (0836)2562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651,791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如有擴充,預計擴充項目為「北海南營區或其他臨時交代區域植栽養護工作」、「枯倒樹木及土方緊急清除」,擴充上限同契約書該項目所定之數量,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10,180元整。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單價及總金額均同主案該項目之費用,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免辦理議價程序。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處處本部收發室購買)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臺幣200元,現金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26 10:00 |
| 開標時間 | 110/11/26 11: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處本部一樓會議室(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以下任一行業者:A102080園藝服務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E201010景觀工程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503010景觀、室內設計、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資源回收業(J101080)、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J101101)、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等相關行業。或曾從事本地相關清潔與植栽工作案實績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確實了解本案工作範圍與內容,並應考量對旺季及機關所辦理之活動人力安排措施及支援方式。 2.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3.本採購屬111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雙方得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4.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5.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6.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服務說明書及各項附件。 7.本案評選會議暫訂本(110)年11月29日下午2時整於交通部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辦理。 8.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如因故而有變動,由本處另行通知,如因廠商投標文件所留聯絡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無效,致權益受損者概由廠商自負,建議於資格標開標後電洽本處承辦單位查詢。 9.本案包含「枯倒樹木及土方緊急清除」工項(開口契約),除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應於機關通知要求處理之時起72小時內處理完成。廠商應預做執行人力及機具安排。 10.本案原則以1年為契約(111/1/1~111/12/31),但甲方(機關)因政策或業務需求中止契約或與乙方(廠商)協商調整採購內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損失賠償,契約按月(不足1個月部分依比例)以乙方已執行部份驗收付款。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26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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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