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242B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2年度地震資料之分析應用

💰 預算金額: NT$ 358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決標日:111/12/28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12/01 17:00 | 開標:2022/12/0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580,000
底價金額
$ 3,520,000
底價標比
99.43 %
預算折數: 97.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代碼 3.1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魁江
聯絡電話 (02)23491167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傳真號碼 (02)234911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3
原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若決標日逾112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廠商章與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徐魁江  電話:02-2349-1167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招標公告中「7.招標規範_112E02_1121_修改後」,及「12.投標封-共同投標-修改後」,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3)本案不延長等標期,原開標時間及地點不變。 (4)更正公告之釋疑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至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亦不少於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魁江
聯絡電話
(02)23491167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傳真號碼
(02)2349117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3
原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1/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2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若決標日逾112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廠商章與負責人章之聲明文件,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徐魁江  電話:02-2349-1167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期簡報,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招標公告中「7.招標規範_112E02_1121_修改後」,及「12.投標封-共同投標-修改後」,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3)本案不延長等標期,原開標時間及地點不變。 (4)更正公告之釋疑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至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亦不少於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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