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億5,317萬元整,109年度預算金額1億2,600萬元整,保留未來3年後續擴充權利,預估金額5億2,717萬元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8,989,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氣象監測或預報技術開發及相關作業系統建置之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的五分之二(約新臺幣5,040萬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採購案的預算金額,並應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如驗收後已啟用,附加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資訊中心承辦人:葉莉貞小姐 電話:(02)2349-1280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本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書面答復。
5.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6.本案在電子領標之文件已有異動,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上網領異動標。
7.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01.招標投標文件」及「11.投標封」,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3)本案未延長等標期,原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不變;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亦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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