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於106年12月31日前,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於經費不超過新臺幣200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得標廠商所列調整後合約價格表之各單項金額)以換文方式辦理玉山氣象站太陽能系統更新案備品後續擴充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102開標室
履約期限
106年9月20日以前送達台北氣象站板橋站區,其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106年9月2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台北氣象站板橋站區完成核對,核對後由廠商負責載運至清泉崗機場。
2.採購標的搬運至玉山氣象站後,本局將以書面通知廠商,廠商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後60個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3.得標廠商於本局玉山氣象站施工前應通知本局,施工中亦應拍並將照片交付本局以便本局確認,施工前中後所拍之照片應於報驗時一併繳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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