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A114AEDTB03 已截止 巨額採購

高雄國際機場新航廈工程計畫-第一期建設計畫-站前交通及設施改善工程

💰 預算金額: NT$ 17.09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公告日:115/09/01 截止日:115/09/07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6/09/07 17:00 | 開標:2026/09/08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 電器承裝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1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6/09/01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6/09/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708,526,115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代碼 3.1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榕智
聯絡電話 (02)8770207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傳真號碼 (02)877012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及金額: 1.廢品倉庫及航警局既有圍牆移設工程,新臺幣1,019萬3,495元整。 2.航廈地下基礎及界面工程,新臺幣1億4,800萬6,063元整。 3.不明管線處理工程,新臺幣2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8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行政大樓5樓511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402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區敦化北路340號(秘書室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816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瀝青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砂石及級配類及水泥及其製品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以2家廠商為上限,廠商亦得單獨投標。 (一)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應同時具備、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二)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 (1)單獨投標者,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4,237萬元整。 (2)採共同投標者各成員,綜合營造業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2,528萬元,電器承裝業最近1年內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708萬元整。 (3)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股東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 (1)單獨投標廠商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A.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單次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8,340萬元整。 B. 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累計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億0,852萬元整。 (2)採共同投標廠商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A.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單次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8,340萬元整。 B. 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累計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億0,852萬元整。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詳投標須知第⼆⼗、⼆⼗⼀、八⼗三及八⼗四點,詳如公告,並包含交通部⺠⽤航空局政風室:電話:02-23496235;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檢舉信箱:105945松⼭機場郵局第7號信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詳投標須知第⼆⼗及⼆⼗⼀點。 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六十六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榕智
聯絡電話
(02)8770207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傳真號碼
(02)877012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及金額: 1.廢品倉庫及航警局既有圍牆移設工程,新臺幣1,019萬3,495元整。 2.航廈地下基礎及界面工程,新臺幣1億4,800萬6,063元整。 3.不明管線處理工程,新臺幣2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9/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9/08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行政大樓5樓511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402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區敦化北路340號(秘書室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816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瀝青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砂石及級配類及水泥及其製品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以2家廠商為上限,廠商亦得單獨投標。 (一)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應同時具備、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二)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特定資格: 1.財力資格: (1)單獨投標者,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4,237萬元整。 (2)採共同投標者各成員,綜合營造業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2,528萬元,電器承裝業最近1年內其股東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708萬元整。 (3)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股東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2.工程實績: (1)單獨投標廠商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A.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單次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8,340萬元整。 B. 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累計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億0,852萬元整。 (2)採共同投標廠商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A.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單次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億8,340萬元整。 B. 自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驗收之相似工程(須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且該工程應具備非人行陸橋之鋼構橋梁工程施工經歷),累計工程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7億0,852萬元整。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詳投標須知第⼆⼗、⼆⼗⼀、八⼗三及八⼗四點,詳如公告,並包含交通部⺠⽤航空局政風室:電話:02-23496235;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檢舉信箱:105945松⼭機場郵局第7號信箱。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詳投標須知第⼆⼗及⼆⼗⼀點。 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四點及六十六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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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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