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16號2樓土建科辦公室
開標地點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二辦公室1樓會議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1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預計至106年底(需經機關審查通過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登記工程顧問公司(營業範圍為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
2.應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經奉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企劃書,請准依前揭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決標原則:廠商所投之企劃書由本局籌組評審小組評審,排列其優劣順序,依順序通知廠商進行議價作業,廠商投標價格或減價後之價格,低於(含合於)本局所訂底價時為得標廠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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