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公告日起,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站領購投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2)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
詳招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圖說文件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公告日起,以無記名方式向本站領購投標文件。
(二)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使用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開立「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臺中航空站415專戶」,現金不受理)新台幣貳佰元(分別開立)及郵票壹佰參拾元放入郵購信封內,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本站(地址: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臺中航空站」四樓辦公室收發)。
(三) 現購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每日08:30~17:30,遇國定假日或周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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