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航站辦公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無記名方式領購投標文件,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領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08:30-12:30及13:30-17:30,國定假日停止發售。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航站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 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航站辦公室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醫療機構,且投標時具有衛生福利部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為中度級以上醫院資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項,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分別裝入各專用信封內,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凡投標文件不齊全或未按規定者,所投之標視為無效標。
1、押標金(放入廠商資格專用標封)
2、標價清單及標單總表(放入標單專用標封)
3、各種表單文件(放入廠商資格專用標封)
(1)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證明或營業證明及衛生署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為中度級以上醫院資格證明文件。(2)委託代理(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正本)。(3)投標切結書(正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正本)。(6)交通部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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