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中航路1段168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中航空站國際航廈4樓419室航站辦公室總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
2.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或
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的業者。且
(一)不得有政府採購法第一0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
(二)持有下列有效證照或足資佐證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其他招標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請參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為避免投標人錯估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前往標的物地點勘查,以瞭解工作環境、工作特性及估價有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得標,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或不予履約,會勘人員需洽承辦人鍾先生,電話04-2624-412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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