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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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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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5.6.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政瑋 |
| 聯絡電話 | (06)9229121 |
| 機關地址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
| 傳真號碼 | (06)92291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756,5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得於廠商完成各項履約事項前,依原訂契約價款及規定,以換文辦理後續擴充續約服務1年,後續擴充金額預計375萬6,500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親自領購或郵購每份300元附回郵郵票18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17 11:00 |
| 開標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5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專業廠商,並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知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行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無不良紀錄。營業項目:航空站地勤業、機械製造業或機械安裝業。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額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執行期間如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省議通過,獲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調規定辦理。 (2)投標所需文件之裝封: 投標應備文件包括下列各項,投標前應逐一填妥簽章,分別裝入各標封內。 1.投標封內應包含文件如下: (1)各種資料證明資料 投標廠商聲明書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投標標價清單 切結書(未立書完全,為無效標;其內容若有虛假,一經查證或舉發,亦不得作為投標對象。) 電子領標憑據(廠商電子領標者需檢附)。詳閱請查看資格審查紀錄表 ※各種證件影印本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2)拒絕簽約之處理: 1.得標人若於規定期限內非本站之因素而未簽約或拒絕簽約,或不提交履約保證金,勢必妨礙本契約之執行計畫,致機關遭受損失,機關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廠商不得異議。 2.廠商得標後不依約承攬,本站除沒收廠商所繳之押標金外,另將不為承攬之事實通知廠商,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3.機關得徵詢決標時進入底價之次低標廠商,依次低標廠商標價承做。 勘查現場:本案位於馬公機場,投標人在投標前,應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資料,或洽機關業務承辦人員單位名稱:許政瑋(業務組);電話:(06)9229121會同前往勘查現有環境與設備現況,以瞭解本檢驗案工作性質及各項系統設備等承包有關資訊,以確保本案順遂,若未勘查現場草率從事,致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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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