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 機關代碼 | 3.15.6.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范夢葳 |
| 聯絡電話 | (02)87702801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1671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1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本總臺供應室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台405專戶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本總臺秘書室總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210日曆天內交貨至本總臺供應室庫房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 (2)其他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押標⾦繳納憑據、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上網領取:電⼦領標之機關文件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以⼀⽇ 計)期限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領標: (1)本案⼀律採電⼦領標,系統網⾴(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費。 4.因故停⽌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 ⽌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則為順延⾄原開標⽇之次⼀辦公⽇同⼀時間開標。 (2)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開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其次⼀辦公⽇之同⼀時間開標。 5. 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員及⾞輛須具通⾏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上午9時40分前到達本總臺濱江地區9哨⼤⾨⼝等候,機關將統⼀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員應提供⾝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801(聯絡⼈:范先生)。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員及⾞輛須具通⾏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親送標單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801(聯絡⼈:范先生)。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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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