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50617SEC179 已截止 未達公告

飛航服務總臺116年度濱江地區環境病媒消毒及鼠害、蛇類防治採購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公告日:115/09/30 截止日:115/10/13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6/10/13 17:00 | 開標:2026/10/14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379,70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0/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代碼 3.15.6.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211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傳真號碼 (02)250826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1月至8月份廠商施作及履約情形紀錄表分數達70分以上),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2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5/10/14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為廠商履約之擔保,以確保機關之債權可以實現。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6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 (2)營業項目須為J101020病媒防治業。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回答「是」者,應附具【A.事前揭露】表 (6)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7)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0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1)廠商需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2)廠商需具備至少1位領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之人員並檢附其證書及勞保投保資料(公司負責人免附勞保投保資料)。(依據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暨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領有合格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 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 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 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 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 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 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 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開標地 點: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時間開標。 5. 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 ■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出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前1工作日中午12時00分前,將下列附件填妥並簽名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俾辦理進出管制區事宜。 ■「申請通行名冊」 ■「個資利用同意書」 ■「航空保安認知規定宣導」 ■出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9點30分前到達本總臺大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辦理臨時通行事宜。 ■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航警查驗。 如未能依前開規定,致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人及電話:郭先生02-87702117。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 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 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 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50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87702117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傳真號碼
(02)2508262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經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1月至8月份廠商施作及履約情形紀錄表分數達70分以上),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2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10/13 17:00
開標時間
115/10/14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為廠商履約之擔保,以確保機關之債權可以實現。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6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 (2)營業項目須為J101020病媒防治業。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廠商於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回答「是」者,應附具【A.事前揭露】表 (6)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7)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0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1)廠商需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2)廠商需具備至少1位領有「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之人員並檢附其證書及勞保投保資料(公司負責人免附勞保投保資料)。(依據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暨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領有合格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 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 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 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 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 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 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 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開標地 點: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時間開標。 5. 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 ■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出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前1工作日中午12時00分前,將下列附件填妥並簽名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俾辦理進出管制區事宜。 ■「申請通行名冊」 ■「個資利用同意書」 ■「航空保安認知規定宣導」 ■出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9點30分前到達本總臺大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辦理臨時通行事宜。 ■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航警查驗。 如未能依前開規定,致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人及電話:郭先生02-87702117。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 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 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 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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