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2/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 機關代碼 | 3.15.6.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戴心宇 |
| 聯絡電話 | (02)87702227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1671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決標之日起至116年12月1日期間,機關保留依本案決標標價清單內各別項目單價,向廠商辦理增購之權利,惟增購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55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03 12:00 |
| 開標時間 | 115/03/04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台405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5年11月2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總臺指定地點並完成安裝、功能測試及教育訓練等(詳招標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 (2)其他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押標⾦繳納憑據、電⼦領標憑據書⾯明細 (3)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上網領取:電⼦領標之機關文件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以⼀⽇ 計)期限前,以書⾯ 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領標: (1)本案⼀律採電⼦領標,系統網⾴(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 費。 4.因故停⽌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則為順延⾄原開標⽇之次⼀辦公⽇同⼀時間開標。 (2)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開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其次⼀辦公⽇之同⼀時間開標。 5. 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員及⾞輛須具通⾏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上午9時45分前到達本總臺濱江地區9哨⼤⾨⼝等候,機關將統⼀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員應提供⾝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227(聯絡⼈:戴⼩姐)。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員及⾞ 輛須具通⾏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親送標單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227(聯絡⼈:戴⼩姐)。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0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