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後,機關如未覓得適當廠商承攬時,廠商得按原合約繼續提供服務,但以二個月為限,服務費用比照原合約11月份金額(扣除服裝費)支付、(不超過106萬8,33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A12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凡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3).有關上述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維護所列裝備、設施數量僅供參考,實際數量仍以現場為準,投標廠商可於投標期限內,於機關上班時段內前往地點勘查,有意者請先電話洽詢以利安排。
2、履約地點: 桃園機場(本機關附屬單位)及散佈於桃園機場周圍之LLWAS(低空風切警報系統)遠端測風臺(16處)及AWOS(自動氣象觀測系統)之氣象園區(6處)等。
3、開標日期 : 114/12/10 2:30PM
4、履約期限: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5、 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桃園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投標文件收件地點:桃園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開標地點:桃園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註:為配合因故停止上班之投、開標處理作業程序,本案招標公告所示之機關地址為投標文件收件地點,爰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招標機關地址不同(本機關之機關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6、郵遞投標者請自行注意郵遞所需之時間。
7、本採購案文件同時採電子領標方式公告。
8、電子領標者,標封內請附電子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