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 機關代碼 | 3.15.6.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詹孟雯 |
| 聯絡電話 | (02)87702238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1671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7 |
| 原公告日 | 111/01/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1/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25 09:3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供應室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4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飛航服務總臺405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本總臺秘書室總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11年10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依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營業項目代碼具E601010之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5.其他資格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更正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規範2.2.1(2)額定容量柴油引擎規定為:「引擎在1800RPM時,具有不低於(1)臺東作業區所需: |
| 400 | KW及(2)花蓮作業區所需: |
| 300 | KW之 |
| 常用(PrimePower) | 出力」,並配合修正A08_功能與規格審查表2.2.1(2)及2.2.4(6),請領標廠商重新下載文件。 【履約地點】: 臺東市及花蓮市,詳本案招標規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因故停止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則為順延至原開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2)截止投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而開標日(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止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 5.因開標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日上午9點10分前到達濱江街362號門口等候,機關將統一為投標廠商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辦證時投標廠商出席人員應提供身分證正本以供航警查驗。投標廠商未於機關規定統一辦證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如因此致投標廠商未能準時抵達開標會場,由廠商自行承擔未派員到場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之結果。換證事宜聯絡電話:02-87702238詹小姐。 6.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機場管制區內,配合民航機場管制區域進出管制作業規定,人員及車輛須具通行證始能出入。為因應申請臨時通行證需作業時間,且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以收件戳記時間為憑),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郵寄或親送時間。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1/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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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