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 機關代碼 | 3.15.6.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漢禹 |
| 聯絡電話 | (02)87702238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516710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2/15 |
| 原公告日 | 106/0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2/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2/24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飛航服務總臺飛航業務室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5,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送達供應室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之情形,且具備下列證明文件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免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 3.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投標標價清單第6項(760.3080)及第7項(M60-20)採購數量誤植。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電子領標之機關文件費用 5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電子領標: (1)本案一律採電子領標,系統網頁(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用費。 4.截止投標(收件)日及開標日如遇下列情事者,視必要延長等標期(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為原則,開標日順延原則同截止投標日): (1)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因故暫停服務者。 (2)截止投標日(收件)或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等情事。 5.本採購案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資格、規格與價格乙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可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標文件一起裝封即可。廠商資格及規格文件經審(核)均合格之投標廠商,本總臺將就其價格標中揭示總標價,並以在底價以內且最低價之投標廠商為本採購案之得標廠商。 6.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將標價清單所列項目送達至本總臺供應室(臺北市濱江街362號)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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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