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收發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以日曆
廠商資格摘要
凡持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登記合格EZ05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701電信工程業登記)。(得標後核對正本)
(2)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應提出金融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4)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由機關開標前查核,經查核投標廠商為不良紀錄者,該投標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須全程夜間施工。本案管線施工情形請親赴現場勘查,招標文件內容請欲投標廠商詳細審閱,參與投標廠商將視為對現場、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而參與投標。(投標之廠商請到站現勘,了解現場作業場地、空間及作業時間規定)聯絡人及電話:顏明輝(089)362529。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本案若有更正事項,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告更正公告欄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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