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11501 已決標公告

115-116年度行李及貨物輸送帶設備維護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翰陽電梯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玲玲
聯絡電話 (03)8210725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
聯絡人 羅玲玲
聯絡電話 (03)8210725
傳真號碼 (03)82107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經雙方同意,機關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得續約一次(一次一年),擴充金額新臺幣125萬元整。 2.履約或續約期滿,機關未完成新約簽定前,機關協商廠商繼續執行契約,以3個月為限,擴充金額新臺幣31萬2,500元整。 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契約之支付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年度法定預算額度為限)。 履約或續約期滿新約簽定前,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1/10
原公告日 114/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1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2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210725)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履約誠信,收取履約保證金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新增招標文件之操作程序及檢查表。 (一)凡持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並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之營業項目者。(廠商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二)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三)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四)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請投標廠商於公告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花蓮航空站3樓會議室040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比價、議價等事宜,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期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玲玲
聯絡電話
(03)8210725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
聯絡人
羅玲玲
聯絡電話
(03)8210725
傳真號碼
(03)82107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經雙方同意,機關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得續約一次(一次一年),擴充金額新臺幣125萬元整。 2.履約或續約期滿,機關未完成新約簽定前,機關協商廠商繼續執行契約,以3個月為限,擴充金額新臺幣31萬2,500元整。 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契約之支付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年度法定預算額度為限)。 履約或續約期滿新約簽定前,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1/10
原公告日
114/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1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2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210725)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履約誠信,收取履約保證金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新增招標文件之操作程序及檢查表。 (一)凡持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並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之營業項目者。(廠商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二)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三)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四)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請投標廠商於公告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路1號;花蓮航空站3樓會議室040室),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比價、議價等事宜,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期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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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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