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11105A 已截止

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公告日:111/05/25 截止日:111/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7,980,365

押標金
$ 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1/05/3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代碼 3.15.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210722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210722
傳真號碼 (03)82107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0元整,至本站業務組出納繳交新臺幣1000元整並領取收據及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1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4: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花蓮航空站3樓會議室(040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花蓮航空站41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 一.有無拒絕往來廠商。機關上網查詢廠商免付。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投標切結書1(正本)。 四.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五.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5)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證明(影本)。 六.投標文件(包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投標標價清單(正本)、總表-標單(正本)、詳細價目表-標單(正本)、單價分析表-標單(正本),並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投標總標價為投標標價)。且總標價不得高於公告預算金額。 七.押標金(新臺幣300,000元整)之票據或繳款證明正本。 八.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接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度代部查核案件。 1、資格審查、(工程企劃書及簡報)審查,因應疫情採線上視訊開標(視訊軟體google meet),會議連結及會議ID:以Email、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2、紙本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日期內(111年5月25日8時起至111年5月31日17時止),向機關業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3、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新臺幣1,00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並附回郵大型信封貼足郵資(約新臺幣250元),郵購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花蓮航空站「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招標文件』字樣)。 4、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限期內(週一至週五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機關業務組出納室辦理領購(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繳交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整並領取收據後,並至業務組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領標費用20元為系統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210722
機關代碼
3.15.6.4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一號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210722
傳真號碼
(03)821073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0元整,至本站業務組出納繳交新臺幣1000元整並領取收據及領取投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31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4: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花蓮航空站3樓會議室(040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花蓮航空站41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 一.有無拒絕往來廠商。機關上網查詢廠商免付。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投標切結書1(正本)。 四.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 五.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5)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證明(影本)。 六.投標文件(包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投標標價清單(正本)、總表-標單(正本)、詳細價目表-標單(正本)、單價分析表-標單(正本),並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投標總標價為投標標價)。且總標價不得高於公告預算金額。 七.押標金(新臺幣300,000元整)之票據或繳款證明正本。 八.工程企劃書(一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接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1年度代部查核案件。 1、資格審查、(工程企劃書及簡報)審查,因應疫情採線上視訊開標(視訊軟體google meet),會議連結及會議ID:以Email、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2、紙本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整(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日期內(111年5月25日8時起至111年5月31日17時止),向機關業務組郵購或親自領購投標文件。 3、郵購者請將上述費用,須使用郵政匯票(新臺幣1,000元整放入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請開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現金不予受理)),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並附回郵大型信封貼足郵資(約新臺幣250元),郵購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郵購信封左上角請註明:『郵購花蓮航空站「航廈UPS不斷電系統汰換工程」招標文件』字樣)。 4、親自領購者請於領標截止限期內(週一至週五為8時至12時、13時至17時,遇國定假日則當日停止發售)至機關業務組出納室辦理領購(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機場1號),繳交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整並領取收據後,並至業務組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4、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領標費用20元為系統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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