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10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
開標地點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10連江縣北竿鄉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6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應辦事項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合格之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1)專業技師事務所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大地、 結構或水利工程科、▓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授權書(如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不需授權書)。
(4)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以建築師事務所資格投標者之最近一期負責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投標截止日前之半年內所開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避免投標人錯估致無法履行契約影響機關作業,投標人於投標前應前往標的物地點勘查,以瞭解工作環境、工作特性及估價有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得標,須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契約。因標的物設備設置地點部份屬管制區,需辦理臨時通行證出入,會勘人員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及購買標案投標文件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至航站辦公室洽承辦人申辦臨時通行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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