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40P0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顧問機構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衡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00,000
原始預算
$ 5,460,000
底價金額
$ 5,420,000
決標折數
99.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機關代碼 3.1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孝勇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3
機關代碼 3.15.5
單位名稱 業務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溫孝勇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3
傳真號碼 (02)2909742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參加投標者以無記名方式派員於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22日下午5時止於辦公期間內,至高公局秘書室第四科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憑據向高公局業務組稽核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3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或甲方通知之日起,起計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採購案件特性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本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此項資格須提送「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無法取得上述之證明亦可用稅捐機關出具證明代之。 3.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至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局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3、餘詳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孝勇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3
機關代碼
3.15.5
單位名稱
業務組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聯絡人
溫孝勇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413
傳真號碼
(02)2909742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4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參加投標者以無記名方式派員於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22日下午5時止於辦公期間內,至高公局秘書室第四科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憑據向高公局業務組稽核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3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或甲方通知之日起,起計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採購案件特性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本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此項資格須提送「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無法取得上述之證明亦可用稅捐機關出具證明代之。 3.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至5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 1、領標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局得不受理。 2、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局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3、餘詳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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