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19P007 已決標公告

高速公路中區服務區進出車輛特性分析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衡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9,000
原始預算
$ 323,636
底價金額
$ 320,000
決標折數
99.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5.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永能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3353
機關代碼 3.15.5.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蔡永能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3353
傳真號碼 (04)2252034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票繳納 (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 國道高 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21 10:00
開標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 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以上均須為交通工程等相關領域)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證明文件 1.詳技術服務招標書規定。 2.投標廠商須提送各項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原則,並依序裝訂成冊(請附「技術服務招標書-附件一、評選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總務課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6年7月14日下班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6年7月20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報價項目包括營業稅(即投標總價含稅),且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應稅廠商應按規定比例報列營業稅,並計入投標總價,但免徵營業稅廠商則就該營業稅項目報價為0。計價時,應稅廠商計給營業稅,免徵營業稅廠商則不計給。 三、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僅須將所有投標文件置入「標封」即可(無資格標封及價格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5.2
聯絡人
蔡永能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3353
機關代碼
3.15.5.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聯絡人
蔡永能工程司
聯絡電話
(04)22529181#3353
傳真號碼
(04)2252034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將圖說費及郵遞費以郵局匯票繳納 (匯票抬頭填寫「交通部臺灣區 國道高 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21 10:00
開標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 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5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以上均須為交通工程等相關領域)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證明文件
1.詳技術服務招標書規定。 2.投標廠商須提送各項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原則,並依序裝訂成冊(請附「技術服務招標書-附件一、評選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於首頁,以利開標審查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之辦公時間內憑繳費收據至總務課領取。 二、郵購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5元及圖說費、押圖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本處全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因而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疑義、釋疑及補充說明領取
一、 領標廠商如對本工作招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格式於106年7月14日下班前提出請求釋疑,逾期本處得不受理。 二、 廠商疑義之釋疑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或本處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於106年7月20日政府採購公報上公告其補充說明內容,或領取方式,請各領標者注意;如未公告者即無補充說明。
報價方式
採一般報價,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報價項目包括營業稅(即投標總價含稅),且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應稅廠商應按規定比例報列營業稅,並計入投標總價,但免徵營業稅廠商則就該營業稅項目報價為0。計價時,應稅廠商計給營業稅,免徵營業稅廠商則不計給。 三、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僅須將所有投標文件置入「標封」即可(無資格標封及價格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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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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