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北山里7鄰店子岡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契約特性另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應為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廠商應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並檢附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2.詳技術服務投標須知第伍點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分局關西工務段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釋疑期限為107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茲訂於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0分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關西工務段會議室辦理服務建議書評審會議,相關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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