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第10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秘書室總收發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並配合本工程特性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電器承裝業。
二、曾承攬國內外客運鐵路(含高鐵、捷運)號誌聯鎖工程或設備,具完工或驗收實績者,並符合交通部鐵道局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規定,為單獨投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且無下列各項情事者,可參加本工程之投標。
(一)受停業處分。
(二)「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標案英文名稱:TS015 Cooperate with the Disable of Existing Tracks and Signalling Interlocking System Renew Engineering of Tainan Station for Tainan Urban District Underground Railway Project.
二、履約期限
(一)配合股道停用工程及號誌聯鎖系統更新工程:
1.第一階段:
(1)108 年6 月10 日起,臺南站既有軌4~12 股道及「南拖上線」(#83A、#81A、#84、#87、#63、#66 轉轍器以東及#88B、#89 轉轍器以南)之號誌設備配合停用。
(2)108 年9 月30 日前完成第一階段既有號誌繼電器室相關號誌聯鎖條件修改、站場4~12股道及「南拖上線」號誌相關設備停用、拆收及行車控制盤修改(本階段完成後,「北拖上線」上其他設備功能繼續沿用至「新建既有軌3 股道電子聯鎖系統」啟用後再予拆除;預訂為109 年2 月1 日前)。
2. 第二階段:
(1)新建既有軌 3 股道電子聯鎖系統啟用:開工日起300天內完成。(電子聯鎖啟用日,預訂為109 年2 月1 日前)。
(2)既有軌「北拖上線」(#61A 轉轍器以東及#64B 轉轍器以北)相關之號誌設備停用及拆收,於電子聯鎖啟用日起30 天內完成。
(3)既有軌 3 股道轉轍器更新工程:電子聯鎖啟用日起100 天內完成。
(4)設備拆收及號誌電纜回收(含既有軌3 股道與舊繼電器室內設備):既有軌3 股道之轉轍器更新工程日完成日起30 天內完成。
(5)配合 CTC 工程(含TID):電子聯鎖啟用日起30 天內完成。
(6)教育訓練:電子聯鎖啟用日起 90 天內完成。
(二)電務系統工程
1.臺南站區南端、北端電信纜線佈放工程:108 年9 月30 日前完成既有纜線遷移或新設纜線佈設與測試合格。
2.臺南站區跨站天橋電信纜線佈放及設備安裝工程:業主通知日起60 天完成新設纜線佈設及設備安裝與測試合格。
三、疑義澄清: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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