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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096141#2179/322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2.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請求釋疑方式及期限:應填寫「廠商疑義電傳表」於111年3月3日前傳真至本局。
2、領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隨時注意政府採購公報,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將予公告,並視情況發給補充說明,請自行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3、對採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廖工程司,聯絡電話02-29096141分機2179。
****111年3月10日更正公告說明****
1、本標案延至 4/13 (三)上午10點開標。
2、另有修正「招標文件:伍-投標表單」及新增「大竹交流道-竣工圖」並自即日起開始發放補充說明(一),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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